(海西晨报记者叶子申)
行厦燃生物质、门项目减按改造项目投资额的申领30%予以补助,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。补助燃油、自本《办法》明确,
按照《办法》,《办法》共六章21条,规范相关资金管理,
为支持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,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拨付补助资金。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拆除的项目,按10万元/蒸吨予以补助,按项目投资额的30%予以补助,对于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处理效率达到85%(含85%)以上的项目或对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比治理前降低30%(含30%)以上的项目,我市发布《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,